根据《土耳其劳动法》第46条(c)款,所有雇员在提交确认性医疗报告后,均有权享有最多一周的带薪病假。病假可以延长。延长病假是无薪的。如果病假超过劳动法规定的通知期限的六周以上,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,恕不另行通知,但需支付遣散费。
由于通知期与雇员的服务年限有关,因此对于有资历的雇员,雇员的最大病假不能超过以下期限:
- 少于6周2周
- 在6周到18周之间; 4个星期
- 在18周到36周之间; 6个星期
- 3年以上; 8个星期。
如果病假超过上述通知期限的六周,雇主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终止雇佣合同。例如,对于请病假且工作少于六周的雇员,雇主有权在(8)个八周后终止雇佣合同,恕不另行通知。 (2周通知+ 6周病假)